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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阿里云备案域名?阿里云网站备案教程分享

来源:中山网站优化 发布时间:2024-07-04 10:10  阅读次数:63次  剩余奖励:460金币

现在域名备案不仅是想要做好seo优化的前提,也是使用国内服务器所必须的条件。阿里云目前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云服务提供者,也经常会推出很多优惠活动,很多站长朋友们都在使用阿里云的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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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阿里云服务器,需要域名备案吗?

是否需要对域名/网站/APP进行备案,需要看我们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解析到的服务器是否在中国内地(大陆),如果服务器在中国内地(大陆),那么就必须完成ICP备案才可对外提供服务。如果服务器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则不需要进行工信部ICP备案,仅需要完成公安联网备案。

所以说,如果我们希望把网站搭建在阿里云中国内地(大陆)的服务器上,我们就需要在阿里云提交网站备案申请,阿里云会协助我们办理备案手续。

阿里云网站备案教程

一、登记信息

我们要想在阿里云备案平台上申请备案,需要先注册一个阿里云账号,然后在备案页面按照提示填写信息。所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域名(平台会自动查验域名认证信息)、备案主体信息、服务器IP(或备案码)、法人身份信息等等。

二、备案初审

当我们填写所有的基本信息之后,阿里云会提示我们进行一个简单的人脸识别(在白色背景下操作),完成人脸识别认证之后,就可以提交我们的基本信息了。提交之后,阿里云备案服务工作人员会联系我们进行信息的核实,核实通过就会直接提交到管局,进入下一步。如果阿里云备案初审不通过,客服会给出修改意见,我们按照意见进行修改即可再次提交。

三、工信部短信核验

当阿里云网站备案初审通过之后,工作人员会将我们的备案信息提交给管局,此时管局为了验证手机号的真实性,会向我们手机上发送一条核验短信。我们需要把这个验证码在工信部官网上进行验证输入,验证通过后就会进入到管局排队审核了。

四、管局审核

每天申请网站备案的人很多,我们的备案信息提交之后就进入到了待审核队列当中,管局的相关人员会逐一审查我们的提交的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即获得ICP备案号。如果审核不通过,则会反馈整改意见,我们需要按照整改意见进行修改。

五、备案成功

当收到管局的备案成功信息后,即代表我们的阿里云网站备案申请已经获得了批准,此时我们就可以正常把域名解析到阿里云的国内(大陆)服务器IP,把网站搭建到国内(大陆)的服务器上了。网站如果能够正常访问,我们还需要在底部挂上备案号,并使用超链接指向工信部官网。

阿里云网站备案一次可以备案多少个域名?

网站备案或者App备案数量各省要求有一定的差异性,但均要求进行ICP备案的多个网站或App需要与对应的备案主体有关联性。

省份备案所需要的基本材料特殊要求
安徽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安徽备案注意事项:
1. 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安徽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2. 单位备案:若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授权书下载]);

3.关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类前置审批:经营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类的单位,在办理网站备案申请时,需上传提供所在行业相关许可文件;

湖北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湖北备案注意事项:
1.备案域名数量要求:自2019年3月20日起,湖北每次备案只能提交一个网站一个域名;(多域名的情况可分多次提交申请);
此前已备案成功的备案不受影响,变更备案时需注意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符合工信部的备案要求。
2.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湖北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居住证/社保卡/学生证),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3.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下载]
4. 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
北京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北京备案注意事项:
1.北京市通信管理局目前要求:在北京备案的域名,必须为境内注册商处注册的国内域名和部分通用国际域名;(点击查看在北京可备案的域名后缀)

2.备案资料采集要求:每次备案均需要全部重新采集最新的备案材料;

重庆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重庆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重庆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2.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下载]);

3.重庆备案域名数量要求每次只能提交一个域名的网站备案申请;

A:个人主体备案接入网站累计超过2个(含2个),企业主体备案接入网站累计超过5个(含5个),需提供每个域名的《网站建设方案书》和《多域名备案承诺书》

B:变更备案,无域名新增的情况下,可正常提交不需要提供;

4. 应急电话:重庆备案必须填报应急电话,可以是自己的其他手机号,或者能联系上自己的其他号码,不能为空号,不能与座机号码/网站负责人/法人手机号相同;

5.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6.重庆APP(移动应用程序)备案时需上传:《重庆APP备案公开承诺书》

福建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福建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福建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手持居住证照片(居住证应拍摄清晰,有效期应大于15天),备案时通信地址应与居住证上地址保持一致;
2.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一般不能授权他人办理,仅个别特殊单位经申请符合要求的才能授权具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年龄要求在55岁以下,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 ([授权书下载]);
3.外籍人士备案时有效证件为护照,台湾人士有效证件为台胞证,港澳人士有效证件为港澳通行证;

4.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已备案域名网页应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5.前置审批方面单位名称/证件经营范围涉及: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游戏、教育(校外培训)、宗教等前置审批范围的,需提供对应前置审批文件;涉及食品、金融行业的需提供上传对应的行业许可文件。 确实不涉及的用户请提前变更单位名称及经营范围后再办理备案申请。

广东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广东备案注意事项:

自2021年6月21日起,广东省用户在办理网站备案申请时,需要填写上传《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点击查看填写要求

特别注意:广东管局对邮箱的重复检测较严格,请勿与已有其他主体的负责人邮箱重复,请勿不同人使用同一邮箱(法人和网站负责人的邮箱不能相同)。

1. 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广东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居住证上若无到期时间,需附上权威网站查询的到期时间截图);个人用户单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广东个人备案应承诺: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诺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

2. 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

(备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例如: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文联、科协、红会等)的主体负责人,可以由该单位授权给综合部门、新闻宣传、信息化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作为主体负责人(不需要授权书))

3.备案域名数量:域名所有者应与主办者一致,个人备案主体下总域名数4个以上时,企业备案主体下总域名31个以上时需书面邮寄全套备案材料和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

4.广东网页要求:A:新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均不可使用,否则将被拒绝;B:已备案成功域名必须处于可访问状态,网页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同时需要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主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5.备案成功后域名请解析至我司国内ip使用,备案后若指向海外/港台主机ip或者非我司主机ip的使用的情况,备案将被注销,情节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再次备案!
甘肃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甘肃备案注意事项:

1.注意:甘肃省单次备案只能提交一个网站一个域名;(若有多域名备案需求,请在备案完成后再依次添加。)

2.个人备案:A:身份证注册地非甘肃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个人用户单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B:个人备案时要求在网站介绍处备注:网站开办内容是:xxxx(一句话简要介绍网站开办内容);本人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网站内容与备注内容一致,不涉及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企业、单位等不一致的信息,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网站备案(列黑名单)等处罚。

3.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应为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时法人信息时,可提供主体授权书(主体授权书样本),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

4.企业应急电话填报方式:甘肃企业名义备案时,必须填报应急联系电话;填报应急联系电话后,需在网站简介处备注:应急人手机号:13xxxxxxx、姓名:xxx、 职务:xxx。

5.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若在管局审核期间擅自打开网站的,会被退回且要求提交"未备案先接入的整改报告”,再次审核时仍有问题的永久列入黑名单。

6.备案资料采集要求:每次备案均需要全部重新采集最新的备案材料;

广西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广西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广西省内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

个人备案需承诺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自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2. 单位备案:A:主体负责人应为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时法人信息时,可提供授权书,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授权书下载]); B:企业备案证件要求为最新的统一代码;
3.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4.关于网站备案域名数量:

A:主办单位为公司:单次添加备案域名不能超过5个,且确保已备案的网站与网站实际内容要一致,杜绝域名备案后长期不使用的现象;

若备案主体下总报备域名超过5个(不包括5个),需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的情况说明:保证报备的所有域名都是主办单位所有且域名证书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备案后,网站内容和备案信息一致。

B:主办单位为个人:主体下备案网站数超过3个(不含3个,包括工信部查到的已备案通过的网站数)需提供每个域名的域名证书、网站建设方案书原件(可自行撰写,无格式要求)、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接入商与网站主办者签订的接入合同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管局(通信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3号广西区通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邮编:530012)。
《网站建设方案书》的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网站内容及栏目介绍(配上设计图);二、人员及资金安排;三、内容管理制度;四、网络部署方案(使用什么(使用什么技术,分别在哪里部署);五、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措施;六、应急处置方案。
贵州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贵州备案注意事项:

自2021年11月1日起,贵州备案需上传域名证书(域名到期时间应大于3个月)

1.个人备案: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贵州省内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企业用户不受影响;个人用户单次只能新增一个域名的网站备案申请。

2.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下载]);

3.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域名备案通过后必须在15天内启用,若备案后长时间未启用的域名,备案平台会按接入信息不实自动取消备案接入。

4.贵州省政府网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备案注意事项:

A: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备案需提供: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网站标识申请表(如果申请表丢失,可用网站标识证书截图)

B:政府网站备案需提供: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网站标识申请表(如果申请表丢失,可用网站标识证书截图)+申请政府域名申请表。

河北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河北备案注意事项:

1.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

2. 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

3.备案资料采集要求:每次备案均需要全部重新采集最新的备案材料;

河南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河南备案注意事项:

1.新增类备案申请提交时限要求:(特别注意)河南省内二十个工作日内只限提交一次新增备案申请;变更备案不受影响。

2.备案申请不受理范围:管局不予受理近半年内频繁新增或注销的网站备案申请。半年内首次备案(注销主体后同一主体重复备案类型)3次及以上,或两个月内注销网站个数超过5个及以上,半年内注销网站个数超10个及以上,将被触发风控暂停备案新增;

3.备案域名数量要求:

A企业备案一次不超过5个域名;个体工商户、个人、单位名称含有(商贸、百货、工作室、经营部、服务部)等字样的企业,一次仅限提交1个域名。

(建议备案合理范围内主要域名使用,尽量一次只备案一个域名,单次备案多域名有较大概率触发风控会被退回)

B:需至管局现场核验类型:企业有效备案网站总数大于20个,个体工商户有效备案网站总数大于10个,个人有效备案网站总数大于5个,需至管局现场核验(需至管局现场核验通过后再提交新增备案申请)。

单位性质:由主办单位法人、网站负责人持单位有效证件,身份证,开站情况说明书,承诺书,服务器租赁合同,域名证书,社保或居住证二选一等材料至管局现场核验;

个人性质:由网站开办者持身份证,开站情况说明书,承诺书,服务器租赁合同,域名证书等材料至管局现场核验;

4.河南备案证件要求:备案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应大于3个月,证件有效期小于3个月的备案将驳回;

5.河南个人备案注意事项:

A:只接受身份证注册地是河南省内的个人备案申请(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

B:个人网站名称:不允许以XX个人网站或个人、域名、人名命名;个人用户不能备案导航类网站;非国家级单位网站名称中不能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

C:个人用户备案时,请在网站简介处备注:1.网站开办内容为:(大致简短填写网页开办内容)2.本人承诺用于个人网站,与备注的网页开办内容相符,不涉及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网页与备案内容不符,或超出个人备案范围,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

6.单位备案注意事项:

 A: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

 B:仅政府事业单位确实不便提供法人信息的情况可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下载])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

 C:网站负责人要求为该单位员工,同一人不能同时作为多个网站的负责人,提交后会对负责人证件号及手机号进行验证,重复使用的备案将会被退回;

7.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黑龙江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黑龙江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黑龙江省内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2.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备案所用证件有效期应在3个月以上;

3.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4.电话号码要求:

A:黑龙江备案需确认负责人姓名与电话号码实名信息需一致:

B:备案时必须填报应急联系人电话,要求该号码能7*24小时响应处理各类问题,应急电话可以与联系手机相同;

5.黑龙江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备案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门户网站开办和网站标识管理的通知》最新要求(详细可咨询黑龙江省编办电话0451-58005960):

A:如网站主办单位为党政机关性质:应使用规范域名后缀(gov.cn或.政务),并先向(所属)政府办公室或(同)级编办报审,将审核通过的《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或《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申请表》在备案平台上传;

B:如网站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性质:应使用规范域名后缀(org.cn/gov.cn或.公益),并先向同级编办报审,将审核通过的《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申请表》或《事业单位网站资格复核申请》上传到备案平台。

海南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海南备案注意事项:

1.海南个人用户初次备案只能备案一个域名,备案通过设置好网页后才能继续添加(单次只能添加一个域名);

2.网页要求: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3、个体户新增备案时,需查验实体经营辅助证明材料:手持营业执照照片、居住证、社保证明等(需使用经纬相机拍摄视频,带有时间地点等信息)。

湖南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湖南备案注意事项:

自2019年9月25日起,湖南省单次只能备案一个网站一个域名;

1.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 ([授权书下载]);

2.域名证书要求:湖南备案需上传域名证书(域名证书到期时间应在1个月以上,域名所有者应与主办者一致);

3. 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名称必须与备案网站名称完全一致,同时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4.备案域名数量要求:

A:湖南单次只能备案一个网站(一个域名),若有多域名的情况,需分次添加

B:备案主体下域名大于1个时,继续增加网站备案,需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点击可查看方案书详细要求)

C:变更备案,无域名新增的情况下,不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吉林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吉林备案注意事项:
1. 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吉林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江苏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江苏备案注意事项:

1. 个人备案:

A:身份证注册地非江苏省内:需提供居住证;备案时通信地址需与居住证上地址一致;

B:个人备案需备注网站介绍:需大致描述网页今后开办的方向;

C:个人网站备案后,仅能自己使用,不能涉及交互式栏目,不能有他人登录的窗口;

2.单位备案:若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授权书下载]);

3.江苏个体工商户备案注意事项: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能查询到的,就以企业名义备案,查不到的只能个人名义备案,并做好备注;

4.江苏省电商营业执照备案(淘宝),需上传淘宝店铺经营凭证。

5.网页要求:
 A: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备案成功后网页内容需与备案主体相符,同时需要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B:若备案网站名称/网页名称与备案公司名称不一致,或不能通过网站名称判断网站持有人时,网页中应体现具体开办该网站的单位信息,比如添加网站版权所有者信息,持有单位必须与备案单位信息一致;

6.备案域名数量要求:个人主体下,总备案域名不得超过10个;单位主体下,总备案域名不得超过30个,如有超出需提交网站建设方案书进一步审核;

7.自2021年6月1日起,江苏省内所有类型的备案需提供:A:《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B:《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C:网站负责人诵读承诺书视频;请在:备案平台-电子化核验页面-待补充材料处,下载填写后扫码上传(点击查看材料上传说明)。

8.关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类前置审批:经营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类的单位,在办理网站备案申请时,需上传提供所在行业相关许可文件;

江西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江西备案注意事项:

1.江西备案需上传域名证书(用于核对域名注册信息、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填报主体是否一致)

2.个人备案: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江西省内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企业备案不受影响;个人主体下最多可备案7个域名;

3.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应为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时法人信息时,可提供授权书,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授权书下载]);(若法人为外籍人士时,只能授权国内负责人办理备案,香港、台湾、澳门人士不属于外籍);单位主体下最多可备案15个域名。

(备注:江西企业法人65岁以上时,需提供法人手持身份证照片(需做电话核验),且不建议作为网站负责人)

4. 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

5.江西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备案: 需要在所在地编办机构办理网站审批后,再提交备案材料;办理后请将盖有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红章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连同备案材料一同上传;更多信息请参看http://wzsh.scopsr.gov.cn/ 。

6.江西政府域名备案: 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18】55号)文件的要求,提前办理政府网站域名审核业务,并将《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与备案所需资料一同上传。
 A:省政府组成部门及各地市政府门户网站备案,由省政府办公厅审核,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加盖省政府办公厅或者省政府公开办公章。
 B:各地市组成政府部门及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备案,由各地市政府办公室审核,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加盖各政府办公室或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公章。
在审核网站备案时,有相关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可通过备案。
辽宁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辽宁备案注意事项:

1.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应为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时法人信息时,可提供授权书,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授权书下载]);若企业法人是境外人士(不会中文沟通时),应授权国内负责人办理;

2.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
3.辽宁个人备案请务必注意:个人名义备案成功后,若网页涉及不允许个人备案内容(比如:企业网页、律师网、网购商城类网站、淘宝客、团购网站、医疗类网站、论坛等【看似企业类网站】-即个人不太会或不可能开办的网站),将直接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若是企业网站请一定企业名义备案,不满足备案条件的个人用户请勿随意报备;若备案成功后发现个人名义备案涉及以上内容的,我司将永久关停主机,并注销备案,不予退款;
内蒙古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内蒙古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
A: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B:个人名义备案时网站简介处请明确描述今后网页开办的方向和类型,并备注: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C:内蒙古个人备案需要上传域名证书,域名所有者与主办者必须一致;

2. 单位备案:A: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

3.内蒙古政府事业单位备案:需到当地政府编办办理前置审批,办理后连同单位证件一起扫描上传;

4.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5.涉经营性备案:内蒙古自治区管局咨询办理电话:6684170;若检出证件经营范围涉及经营性,但实际网站不涉及经营性许可内容,咨询管局回复无需办理的情况,可在网站简介处备注咨询回复内容后提交申请;

宁夏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宁夏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

2.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点击下载授权书)

3.备案域名数量要求:备案主体下域名大于5个时,需上传《备案网站运营承诺书》,并注意设置好已备案网站启用后,才能继续新增;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4.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5.宁夏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填写方式:国营单位填写上级主管单位,私企填写投资人或法人姓名;

6.医院网站备案:需在前置审批处上传:医院执业许可证(核验单填报时,前置审批项目处勾选:其他);
青海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青海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青海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扫描件;

2.单位备案: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下载]);

3.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

陕西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陕西备案注意事项:

1.备案数量限制:单次新增网站不能超过5个,有多个网站的情况需分多次提交,网站名称不能相同(个人主体下可备案网站总数不能超过5个,企业主体下可备案网站总数不能超过30个);

2.单位备案:

A: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下载]);

B:陕西法人与网站负责人不同时,不可使用相同的手机和邮箱,网站负责人要求为该单位员工,同一人不能同时作为多个网站的负责人,提交后会对负责人证件号及手机号进行重复验证,冲突的备案将会被退回;

C:个体工商户字号是*号或是空白的,以企业进行备案。主办单位名称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并在网站简介中备注说明;

3.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4.陕西个人备案请务必注意:个人名义备案成功后,若网页涉及不允许个人备案内容(比如:企业网页、律师网、网购商城类网站、淘宝客、团购网站、医疗类网站、论坛等【看似企业类网站】-即个人不太会或不可能开办的网站),将直接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若是企业网站请一定企业名义备案,不满足备案条件的个人用户请勿随意报备;若备案成功后发现个人名义备案涉及以上内容的,我司将永久关停主机,并注销备案,不予退款;
四川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一、四川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四川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2.单位备案:

A:若主体负责人或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可不提供)([授权书下载]);

B:个体工商户/商贸公司这两类企业备案时,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地非四川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或3-6个月社保证明等辅助材料。

3.备案域名数量要求:单次备案域名最多5个,若有多域名,请在备案通过并设置好网页后再添加;备案后(1-3个月内启用)长期不使用的域名备案号会被注销收回;

4.金融类企业备案:需提供金融业务牌照或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才能提交备案申请;

5.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二、四川备案网站名称注意事项:
 A.企业名义备案时,网站名称尽量与企业名称一致,如确实不一致的情况,请在网站简介处添加备注:XXX网属于XXX公司旗下网站/项目/品牌,主要用作xxxx使用;
 B.网站名称含xx吧/xx在线等容易被判断为论坛的名称,会被要求办理电子公告审批,备案时请注意避免使用这类名称;
山东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山东备案注意事项:

1.单位备案:

A: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

B:若法人是外籍人士(含港澳台)时,主体负责人处就填网站负责人,然后在网站简介处备注:法人是XX人士,使用国内负责人名义备案,并附上授权书([授权书下载]);

2.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山东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个人备案应在网站简介处承诺:网站开办内容是:xxxx(一句话简要介绍网站开办内容);本人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网站内容与备注内容一致,不涉及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企业、单位等不一致的信息,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网站备案(列黑名单)等处罚。

3.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网页应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4.关于药品类前置审批:主体经营范围凡涉及药品(含中草药)或医疗器械(含租赁)等内容的企业,需到山东省药监局办理前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在备案系统上传扫描件;

5.关于涉化学类、危险化工类前置审批:凡拟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的网站主办者,应当向网站接入服务商提交销售单位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副本扫描件(同营业执照一起扫描上传),并在网站上公布销售单位名称及其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编号。

6.山东个人备案请务必注意:个人不允许备案单位网站,个人名义备案成功后,若网页涉及不允许个人备案内容(比如:企业网页、律师事务所网站、网购商城类网站、淘宝客、团购网站、医疗类网站等超出个人可备案范围),将直接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若是企业网站请一定企业名义备案;若备案成功后检出实际网页内容超出个人可备案范围的,我司将永久关停主机,冻结账号,并注销备案,不予退款;

上海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上海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

A:注册地非上海市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备案时通信地址应与居住证上地址保持一致;

B:个人身份证号非310开头的,需要在http://www.962222.net/ 上能查询到居住证或落户信息;

C:备案时负责人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信证有效期应在3个月以上(有效期三个月内的证件不予审核),居住证有效期应在一个月以上;

2.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该人员必须为该单位员工),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时,需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下载]);

3. 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

山西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

山西备案注意事项:

自2023年4月5日起,山西备案需上传域名证书(域名到期时间应大于3个月)

1.个人备案: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山西省内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企业用户不受影响;之前已备案成功的外省个人用户只能注销后重新在身份证所在省提交备案申请。

2.备案域名数量要求:

个人备案:单次只能备案一个网站一个域名,个人最多可备案5个域名;

单位备案:单次最多只能新增3个域名,若有多网站备案需求的,请在备案通过并启用网页后再申请添加。

天津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天津备案注意事项:
1.单位备案:

A: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仅法人是境外人士,或政府事业单位不便提供时,可提供授权书([授权书下载]),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

B:网站负责人要求为该单位员工,同一人不能同时作为多个网站的负责人,提交后会对负责人证件号及手机号进行验证,重复用于备案的将会被退回;

C:主体负责人与网站负责人不同时,不能填相同的手机和邮箱;

2.个人用户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天津市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天津个人备案请务必注意:个人不允许备案单位网站,个人名义备案成功后,若网页涉及不允许个人备案内容(比如:企业网页、律师网、网购商城类网站、淘宝客、团购网站、医疗类网站等),将直接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若是企业网站请一定企业名义备案;若备案成功后发现个人名义备案涉及以上内容的,我司将永久关停主机,冻结账号,并注销备案,不予退款;

3.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必须能访问,且网页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4.省市县选项处注意:华苑地区用户,请根据所处环线位置选择区:环内为南开区,环外为西青区;

5.应急联系电话填报方式:天津必须填报应急联系电话,并在网站简介处备注应急联系人详细信息:

企业用户备注:应急联系手机号“XX(应急手机号)”使用人为(备案单位:xx)员工(应急人姓名xx);

个人用户备注:应急联系手机号“XX(应急手机号)”使用人为(直系亲属类型:xx)(应急人姓名xx);

新疆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新疆备案注意事项:

1.个人备案:只受理身份证注册地在新疆自治区内的个人备案(暂不受理居住证备案),企业用户不受影响;

2.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应为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时法人信息时,可提供授权书,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授权书下载]);

3.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
西藏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据“《西藏自治区互联网用户真实身份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9号”要求, 西藏管局于2012年5月1日起,暂时只接受本地接入服务提供商的备案需求;目前暂停西藏地区的用户备案申请。
云南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云南备案注意事项:

1.单位备案:主体负责人应为法人,确实不便提供法人信息时,可提供授权书,授权网站负责人办理备案([授权书下载]);

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云南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注意:云南个人备案需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任何企业、单位、盈利性等非个人网站信息,若在核实中或网站运行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盈利性等信息,可视为虚假信息备案,通信管理局可要求关闭网站,实施注销网站备案,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2.网页要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网页应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3.根据云编办211号文件,云南省党政机关今后要求必须在所在地编办机构办理前置审批后,再予以备案;办理后同单位证件一起上传;更多信息请参看http://wzsh.scopsr.gov.cn/ ;

4.云南省内接入金融类网站,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备案:
 A、公司名称带有“互联网金融”、“网络金融”字样的公司或网站;小微贷款类公司或网站;民间融资类公司或网站。需按要求出示省/州(市)/县金融办或地方政府开具的同意开业函。
 B、备案公司在“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名单内,要求出示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支持函。

当前请按照以上两条进行提交(满足一条即可),同时相关申请函件需清晰传真至云南管局,传真:0871-63518722;

5.备案资料采集要求:每次备案均需要全部重新采集最新的备案材料;

浙江营业执照、法人证件(个人备案仅需身份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浙江备案注意事项:
1. 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浙江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证件有效期应在三个月以上;
2.单位备案:A: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

B: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上传主体负责人(法人)手持营业执照原件拍照的图片(营业执照上字迹需清晰可辨识);

3.地址选项处:省市县选项处不能选市辖区,如所在的区系统确无选项,可选最接近的区;

4.网页要求:域名在未备案成功前必须是关闭状态,不能访问使用,否则会因未备案先接入而导致退回;已备案域名网页应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

阿里云网站备案失败的常见原因

1、网站名称不合格

网站名称是备案申请的重要信息,监管侧会基于备案的主体性质(个人或者非个人)判断网站与备案主体的关联性,如果无法判断关联性,那备案申请驳回的风险非常高,建议您查看具体规范详情。

2、备案联系电话未接通

备案申请在审核的过程中,不仅会对您提交的证件真实性进行核验,同时也会针对备案申请中填写的相关人员通过电话核验对应人员是否了解备案,以便确保此次申请是备案主体真实授权提交的,避免信息的冒用。

3、证件电子版不合格(非原件的拍照件或者彩色扫描件)

在备案申请过程中,备案所需的证件一定是对应发证机构最新核准下发,并遵守原件拍照件或者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要求,同时阿里云侧会在审核过程中对相关证件添加“仅供阿里云备案使用”的水印,无需您手动添加。

4、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

域名实名主体与备案主体一致性规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增备案的域名实名认证主体必须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如果您的备案是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备案,当您近期提交备案变更时,如果出现域名实名主体与备案主体不一致,阿里云会根据当下各地区的要求进行核验。

5、网站负责人的人像照片不符合要求

ICP备案申请过程中,网站/App负责人需要提供一张本人的人像照片,该照片需要通过下载阿里云App并扫描二维码后进入到拍摄模块,拍摄前阿里云App端会提供标准的拍照模板供您参考,需要您重点了解。

温馨提醒:非阿里云注册域名可以在阿里云提交ICP备案申请,备案主要与服务器提供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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